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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修改後,亦刊載於輔導季刊。

吳東彥/諮商心理師  103.6.11

  Bion形容心理治療者的角色恰如「容器」(container),必要時必須承載與涵容來自案主的情緒及投射。然而,當遇見內在客體關係較為病態、扭曲的案主時,他們時常會以非常暴力、粗糙或強烈的方式將內在情感世界置入治療者之中,使得治療者被迫去參與案主的內在世界與潛意識內容。從正向面來說,雖然治療者因此獲得了一扇門得以走進案主的內心世界的門,然而,這種被以強硬的方式拉入其客體關係模式卻也常使得治療者深感煎熬、倍感難受(林玉華、樊雪梅譯,2002)。不能否認在諮商室中,治療者雖然需要扮演治療者的角色,但治療者亦同時身為一個「人」,在面對來自案主極端扭曲、混亂的投射,或是無情、暴力的對待時,我們難免會感到恐懼、憤怒或不安等情緒,甚至一到了會談時間就會先感到焦慮萬分。對治療者來說,這些感受是我們自己難以接受的,而治療者對案主所懷有的負向感受(在治療情境中)卻容易被忽視或壓抑(Winnicott,1949)。若我們將這些感受置之不理,或是抗拒面對,則這些感受依舊會存在,並不會因為我們採取忽略的作法,這些感受就會隨風消逝。只有積極面對,我們才能弄懂這些情緒被激發的緣由,也才能將它納入我們的意識層面,不再過度的被它控制。

  促使我整理出這篇文章的動機是我與一個被嚴重(肢體、精神)虐待的孩子的相處經驗。這位孩子自幼父母離異,外祖父擔任其主要照顧者,但是卻時常給予嚴重的虐待,諸如:禁食、威嚇、刀割或毆打,許多我想像不到的事情都曾經在孩子的身上發生過,也得以想見一個年僅五歲的孩子在承受這些經驗時,其內在的驚恐與憤怒是難以言喻的。在這個孩子一次又一次輾轉被安置到不同的機構與寄養家庭時(因為他們都無法忍受這個孩子的「壞」),我也在這過程中開始與他進行一個禮拜一次的遊戲治療。與這個孩子的諮商中,我常感到驚嚇與焦慮,因為他時常毫無預警、不可預期地對我大吼、大發脾氣,看著這個身材嬌小,長相可愛的孩子的心裡竟然存有如此大的能量,實在令我感到詫異。另一方面我也試圖告訴自己,或許我的感受就如同他以前在家時常有的心情,不知道主要照顧者何時會大發雷霆,並且開始對自己施加酷刑,這種對主要照顧者的行為完全「無法預期」的感受原來是這麼得令人不安……

  隨著治療的進展,這個孩子開始對我進行更多的測試(吳東彥,2011陳碧玲等譯,2009)。他極盡所能地想要激怒我,也用盡所有的力氣在破壞玩具,儘管我試圖設限,但是他根本「充耳不聞」,甚至還會擺出「我就是想要破壞,你能拿我怎樣,有種你就打我啊,反正我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的神情。的確,他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再怎麼可怕的成長環境與教養方式他都經歷過了,他何必單聽到我對它的限制就停止破壞行為呢?

  每到諮商時段,雖然我都有著幾分的期待,但是心中的焦慮感卻更是明顯。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他又再一次毫無預警地拿起東西砸我,並且用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拆壞了手上的玩具,我收起平常較為柔軟平和的語調,用一種嚴肅、正經與認真方式繼續對他設限,當時我的想法是這樣的:「對於這麼混亂、破壞程度這麼高的孩子,我更需要表現出我的嚴肅,讓他知道我所設定的限制是認真的,而不是跟他玩玩的。」有時,當這個孩子想要靠近我時,我也很下意識地與他保持了一個距離,我這樣解讀我自己的行為:「這個孩子這麼令人感到不安,想要與他保持距離應該是個正常反應吧,在他的生活中,應該很少有人會想要接近他。」當時,我認為自己這樣的想法非常合理。

  我平時會接受一個星期一次的精神分析。在一次的分析中,我與分析師討論我對這個孩子的生氣,我不斷說著我對這個孩子的憤怒。我在氣他什麼呢?我氣他的不聽話,我氣他必須讓我說了又說,卻又對我不在乎,我氣他讓我無法表現出一個「正常」心理師該有的樣子。說著說著,我聯想到了一個小時候的經驗:「小時候,我和媽媽吵架後,我吵著說我不要吃飯,我想要讓他擔心,當時心裡想著,媽媽若是看到我不吃飯的話,態度應該就會軟化,然後至少會想要聽聽我的心聲,沒想到這個方法並沒有奏效。當媽媽聽到我對他的『威脅』時,竟然當場回我:『你不吃飯沒關係,不吃的話,連水都不能喝』。」聽到時,一邊覺得生氣,一邊也相當難過,因為我知道我是敵不過她的!我與分析師對這個經驗做了一些討論,最後分析師說:「你媽媽用這種方法來懲罰你(連水都不能喝),所以你也用這種方法在懲罰那個孩子嗎?!想把你原本對他的關心和愛全部收起來。」聽完後,只覺得自己相當可笑,當初自以為是的「專業處理」原來都只是一種我對他的「專業暴力」。我用這自以為是的專業來掩飾我對他「撤回關愛」的事實。我對自己極為憤怒,我怎麼會用這種方式對待這個孩子。對於一個從小就沒有接受過愛的人,我何以期待他要懂得遵守規範?!對一個從小就接受這種可怕對待的人,對身邊的東西存有破壞慾望是可以理解的。這個世界原本就對他不公平在先,我又怎麼能夠期望他有與人配合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對於一個從來都沒有感受過愛的人,先讓他好好地「被愛過」不是才最重要嗎?我只想狠狠地罵自己,然後心中不斷地對自己浮現產生一連串的質疑與疑問……….

  狠狠地反省與反思過自己後,我只知道之後和這個孩子進行諮商時,「讓他感覺到被愛、被關心」會是最重要的目標,也是我唯一想做的事情。說也奇怪,也是從那次開始,這個孩子第一次在諮商的過程中笑出聲,第一次開始邀請我參與他的遊戲,第一次邀請我幫忙處理他弄不好的玩具……。我很直覺地相信「他的不同」和「我的調整」之間存在著很微妙的關聯。

  「無論一個分析師多愛他的患者,他也無法避免自己對患者感到恨與恐懼。當分析師本身愈能理解到這一點,恨與恐懼的感受所帶來的影響就會越少。」(Winnicott, 1949, p.69無論是恨、恐懼,或是其他對案主的任何感受,覺察和認識永遠都是重要的。如果要走進案主的內心世界,我們永遠無法避開這些感受。一旦我們選擇避開,我們也就避開了案主的某一部分!一旦我們愈能夠坦誠面對自己對案主的恨、憤怒與恐懼,在與案主相處時,我們就不用將心理能量耗費在抵擋與壓抑自己的感受上,也因如此,我們就更有心力去體會案主。且,「承認對案主的恨」對案主來說也是重要的,對於一些家庭破碎的孩子來說,當他們進入一個穩定的環境後,他們會開始測試主要照顧者是否能夠「客觀地恨他們。唯有被如此地恨過,孩子才能開始相信他能夠被愛。」(Winnicott, 1949, p.72)或許這些孩子們(在潛意識中)也知道他們在刻意激怒身邊的大人,想要知道這些大人是否會對他們不離不棄,想要知道這些大人會不會像以前施虐者一樣對他們施暴。因為受的傷太深,他們愈是恐懼進入一段新的關係,除非他們能夠開始信任對方。為了要發展出信任與安全感,不斷地測試就是一條重要的路徑。何以Winnicott強調這些孩子尋求的是「客觀」的恨呢?或許這是要與「主觀的恨」做比較,這是一種帶有個人濃厚情緒的恨意,並且被個人的情緒所主導的而產生的情緒化的行為,就如同這個孩子所經歷的諸多寄養家庭般,一個個輪番放棄了這個孩子。若是主要照顧者能夠「客觀」地恨案主,或許這樣的照顧者也就比較能夠從自己的情緒中去反思自我、並且用自己的感受思考與貼進案主的狀態,案主也因而能夠獲得被理解的感受,而最重要的是,若是主要照顧者能夠在坦承對案主的恨,但卻又對他不離不棄,這對案主來說,無疑是一段可以讓他感到心安與信任的關係。

參考文獻

林玉華、樊雪梅譯(2002)僵局與詮釋-精神病、邊緣人格與精神官能症的心理治療。台北:五南出版社。Rosenfeld, H. (1987). Impasse and interpretation: Therapeutic and anti-therapeutic factors in the psychoanalytic treatment of psychotic, borderline, and neurotic patients.

吳東彥(2011)。以Fairbairn理論中的內化機制解讀受虐兒的「誘發攻擊」行為及其處遇方式。輔導季刊,471-7

陳碧玲、王璇璣、蔡幸芳、張巍鐘、蕭雅云、陳信昭譯(2009)。經驗取向遊戲治療。臺北:五南。Norton, C. C., & Norton, B. E. (2002). Reaching children through play therapy: An experiential approach.

Winnicott, D. W. (1949). Hate in counter-transferenc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analysis, 30, 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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