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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彥/諮商心理師 103.4.19

   在與兒童與青少年進行輔導及諮商工作時,似乎有個共識已經慢慢地被建立了,即:除了重視孩子本身的輔導與諮商歷程之外,他們的重要他人(包含:父母親、導師、主要照顧者等)也將會是重要的工作對象。這麼做的原因在於:一般來說,相較於大學生或是成人,孩子們的重要他人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擁有許多決定性的影響力,且相處時間是很長的,此時,若我們無法與孩子的重要他人取得合作上的共識,則雙方在協助孩子的歧見上,有時可能會對彼此造成影響。例如:我以前與一個被嚴重疏忽與遺棄的孩子工作時,發現這個孩子因為擔心自己再度被拋棄,所以發展出許多討好行為。這些行為在一般人眼裡是非常值得嘉許的,學校老師也很肯定這個孩子的作為與表現,因而也強化了這個孩子對他人的討好。但若從孩子的人格結構來看,這個孩子的討好行為以及被遺棄的焦慮使得他過度將精神與心力放在照顧他人身上,但卻總是無力關注自己的需求,使得這個孩子時常在身體與心靈上顯得相當疲累。因此,我與學校老師們達成了一個共識,盡量避免再度強化孩子照顧他人的行為,並且培養這個孩子的自我照顧能力。

  因此,在與孩子的重要他人維持合作關係以及共識(註一)是相當重要的。而在這個部分,我覺得有幾個部分是可以注意的:

 

一、不要急著工作,「傾聽」以及「建立關係」優先

  會與我們碰面的老師及家長們,通常已經面對了孩子的行為問題一段時間了,當我與這些對象碰面時,他們通常會滔滔不絕地數落孩子的不是。一般的狀況下,此時可能要避免太快地打斷他們的談話、急著替孩子說話,或是想要趕快執行自己心中的「工作目標」,因為這可能會讓他們感覺到自己不被了解、不被允許說出自己的苦處,甚至有些比較敏感的家長及導師會認為你與孩子結盟,因而對你抱持敵意,降低與你合作的意願。在這種狀況下,我通常會以「傾聽」為主,了解他們在這段時間中都經歷了些什麼,一方面也讓他們有個機會可以說說自己的辛苦與委屈,給予他們情緒支持,另方面也可以在這個過程中評估眼前這位老師或家長的管教功能的優勢與弱處為何。一旦我們提供了機會讓他們可以說出自己的壓力,也讓他們覺得自己的辛苦與困境被理解時,或許他們會更有動力與力氣再次回去面對孩子的狀況。若有時需要給些立即性的建議或教育,也會因為兩人已經建立了一些關係,他們也比較能夠接受。

 

二、避免不斷說孩子的「好」

  當老師及家長們對孩子有些誤解,或總以負向的觀點來看待孩子時,有時我需要協助老師與家長們能夠用比較客觀的觀點來協助孩子,甚至希望能夠幫助他們看到孩子的好,然而,這樣的作法有時是需要視「孩子與老師及家長的關係」,以及「我們與老師及家長之間的關係」而定的。例如:當孩子與老師的關係處於緊張的狀態時,若是我們不斷地傳達孩子的優點以及進步讓老師知道時,這時可能會產生幾個狀況:

(一)降低老師及家長的效能感:當老師及家長無力招架於孩子的行為問題,而我們又不斷訴說著孩子的好以及優點時,這可能會讓他們覺得:「心理師都覺得孩子這麼好,所以沒辦法帶好這個孩子是不是因為我沒有能力的關係。

(二)老師及家長們可能覺得眼前的心理師(或輔導老師)已經跟孩子結盟了,而降低與心理師(或輔導老師)合作的意願。

(三)老師及家長們可能對孩子及心理師產生負向的觀感。若是心理師(或輔導老師)不斷強調孩子並沒有老師及家長們想像中的這麼「壞」時,這有時會讓老師及家長們認為心理師並沒有能力去看到孩子真實的一面,有時他們也會斥責孩子「為什麼你在心理師面前都要故意裝得很乖。」更有甚者,若心理師太過強調孩子在諮商過程中的好表現時,這有時會激起老師及家長對心理師產生忌妒的情緒,而這種情緒是有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輔導與諮商工作的。

 

三、將孩子的進步歸功於老師及家長

  通常,我不太認為孩子的進步只會來自於心理師或輔導老師所執行的某些處遇。有時,儘管我確定孩子的進步可能來自於我的某個治療介入,但是在與家長及老師會面時,我也會將孩子的進步歸功於老師及家長們,這樣做的目的在於強化他們的教育功能及親職功能,並且增進他們管教孩子的自信心。一旦他們的自信增加了,相信這會有利於他們日後對孩子的協助。例如:當老師及家長們提到孩子有進步時,我可能會進一步詢問:「你最近做了什麼,讓孩子可以有這樣進步?」一旦我們將此時的焦點轉回到家長及老師身上時,他們可能就會開始思索自己對孩子所做出的正向行為,此時若我們再給予鼓勵與肯定,或許就能夠強化老師及家長之後繼續展現這些正向行為。或許有人會問,「會不會老師及家長們講出的答案跟孩子的進步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有可能的,例如:可能有的家長會認為孩子最近的情緒平穩,可能跟自己準時下班回家陪伴孩子有關,儘管這兩者可能沒有直接的關聯,但是只要經過評估後,我認為這個家長所呈現的行為是有助於增進親子關係的,我也會鼓勵與肯定他的行為。畢竟,當我們與家長及老師們相處時,促進他們的關係培養本就是我們的其中一項工作。

 

四、強化並擴展現有的能力

  當我們仔細評估每位老師及家長的能力與行為時,或許他們的某些行為在我們眼裡是相當不恰當的,也有許多需要調整之處。然而,若我們與老師及家長在關係尚未建立前,或是當老師及家長們的管教能力尚未達到某個程度時,我們就期望他們改進自己的做法,這可能會進一步導致他們的壓力與挫折感。一旦這些情緒被激發了,相信這必定無助於他們與孩子的相處。此時,或許我們可以做的是強協助他們辨識與覺察自己本來就擁有的能力,協助他們將這些能力發展得更好,或是協助他們能夠在不同的場合、不同的時機點也多加發揮它們本來就擁有的正向行為。

 

註一:請參閱

吳東彥(2013)。如何以個案概念化為基礎推動學校輔導系統合作:一個案例舉隅輔導季刊,33435-38

吳東彥(2014)。一名身體受虐兒的生態遊戲治療諮商與輔導,337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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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胖給烤焦的回應

周純媛/諮商心理師 103.4.20

關於烤焦提出來的建議,大部分我都是贊同的,尤其是對於才剛見面第一次的導師和家長,更需要把心力著重在建立關係上,當父母及老師覺得這個關係是夠安全、不會遭受到攻擊或負面評價的時候,他們就愈能袒露自己在帶孩子時的辛苦和困難。

 

在父母及老師袒露辛苦之處時,最重要的是傾聽和同理,但要留意時間,避免變成他們的諮商時間。我覺得花一些時間(約10分鐘)去同理傾聽他們的辛苦是必要且可行的,但要設法將主題拉回師生或親子之間,去幫助老師和父母釐清困難之處,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很多老師和家長並非不努力或不用心,而是方式有誤或方向不對,使得他們的「盡心盡力」白白浪費了,甚是可惜。我想「三明治說話術」還是很好用的-「先讚美à再要求或再給建議à再讚美」。以我個人經驗而言,一開始就可以「肯定老師或家長們在忙碌之餘,願意撥時間來討論、了解孩子的狀況,是很有心的行為」,在這個階段中,先適時地回應一些正向的地方,而負向的部分,就留待第二階段再說;接著,在談了15~20分鐘之後,評估一下是否有建立不錯的關係,通常我認為老師或家長若願意講出自己的困難時,應該也是可以信任輔導人員的一種指標,若是老師或家長太過於滔滔不絕,記得適時地給一些同理,以撫平他們的焦慮,這時輔導人員也需要在心中形成對師生或親子互動的評估,並盡可能不帶評價地將這個評估給出去,前提是輔導人員也要對自己的評估有八、九成的把握,如果自己也不能很確定狀況,最好是不要給一些有的沒有的建議,另外,我覺得諮詢時間也要盡量從老師和父母身上蒐集資訊,鼓勵他們多表露,千萬要避免變成輔導人員在對老師或家長說教;最後,在給出建議之後,一定要再把前面老師和父母身上一些正向、有幫助的地方,像優點轟炸一樣一項一項地說出來幫助老師和父母產生能力感,也對孩子產生希望感。並且,再次強調孩子的狀況,非常需要老師或家長一起努力,讓老師和家長知道「他們對孩子而言,是很有教養能力和影響力的重要他人」,以及「大家一起合作才能帶給孩子最大的效益。

另外,對於有些已有自殘行為或自殺意念的孩子來說,在諮詢時,特別需要謹慎小心,勿將孩子的危機行為過度歸因於老師或家長,縱使他們有可能是孩子最大的壓力來源,但孩子之所以會如此痛苦,其實也反映出痛苦的底下,有極大的被愛的渴望,既然這些生活中的重要他人才是孩子最渴望的對象,且如同烤焦所說的,孩子的重要他人才是相處時間最長的人,輔導人員每週一小時的會談,並非要「取代」他們在孩子心中的地位,除了holding孩子的狀況,我們也要協助孩子和重要他人的關係有正向的調整。

諮詢時間通常是30分鐘或50分鐘,雖然時間不算長,但若輔導人員能與諮詢者建立正向關係,借力使力地幫忙孩子擴展其支持系統,減輕現實生活中的一些負擔,這對孩子在學校和家庭中的生活無疑是最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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