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處罰慣的孩子-團體篇 文/諮商心理師 周純媛 2012.11.10
帶團體時,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團體動力」,若清楚這件事,領導者就可以在清楚的「後設認知」下回應成員的語言或行為。討論「團體規範」的過程是一個好的觀察時機,我們可以看到成員是用什麼樣的規則在讓大家遵守規範。很多孩子往往是利用設立罰則的方式,來達到團體規範的執行目標,我想那反映了他們的社會化經驗,所學習到的就是”做不好就處罰”,或是”用處罰的方式來要求成員配合”,處罰也許可以立竿見影,但有誰是喜歡被處罰的呢?如果參加一個團體,還可能因此而有被處罰的機會的話,那我想這個經驗並不是太好!更重要的是,我們會發現無法遵守的成員老是那幾個,如果處罰對他們有效的話,他早就不會再犯了,對他們而言,他們需要不同的方式去幫助他們解決”無法好好地遵守團體規範”的困難。
然而,多數學校和家庭裡使用的就是「有功領賞、有過受罰」這一套規則,雖然有立即性的效果,卻也有長遠性的影響。正因為如此,我認為團體可以提供一部分的矯正性經驗。當成員形成以處罰為主的規範執行策略時,領導者不必急著否定,我覺得由成員討論而形成的規範仍有其值得肯定的地方,只是要肯定的是他們”完成”團體規範的這個行為,並非其內容。
在討論過程中,可以看到有些孩子對於”如何處罰”、”如何執行”是斤斤計較的,他們在意因為他們無法保證自己不觸犯規範;反之,若是完全不擔心會觸犯罰則的人,則會呈現出”毫不在意,完全不表示意見”或是”把罰則拉得很高”的兩種狀態,前者不太關心他人,別人怎樣被罰不干他的事,後者比較在乎賞罰分明這件事,他想在一旁看好戲,看別人受罰。
接著,就一定會有成員觸犯團體規範了,要不要執行呢?我認為還是要,這表示成員決定的事情是真的被當成一回事的,當然在設定罰則時就要適時地問一些問題,例如”這樣大家做得到嗎?”、”這個會不會太狠啦!”讓成員思考一下,引導他們設定適當的罰則,同時也將罰則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如此一來,第一次執行團體規範的處罰時,才不會對成員造成太大的傷害,讓這個負向經驗可以帶出之後的一些東西(我並非故意要製造出這個負向經驗,而是它無可避免地會發生,與其一直去控制它不要發生,我相信順著成員產生的動力,將之轉化為正向的助力,是更符合成員的真實狀況,而能產生扭轉功效的)。我覺得在第一次處罰之後,就可以再拋出一些問題,例如”我發現一直要去抓誰犯法或執行處罰其實很不容易,而且也滿辛苦的”、”誰要去判定呢?”、”除了處罰,有沒有其他方式也可以協助大家遵守團體規範?”最後一個問題,若成員想不出來,領導者也可以舉例說明,提供一些正向的方式,例如鼓勵或互相提醒,讓成員知道除了處罰方式,還有其他跟處罰有一樣的效果,甚至可以增進人際和諧的方式;若是有成員分享較正向的方式,領導者也可以在此時給出立即性的回饋,增強這樣子的正向思考。
我必須得說,對於長期處在處罰世界裡的孩子,僅僅幾次的諮商經驗,並不會讓他得到百分之百矯正性經驗,畢竟團體裡還有許多其他的事情要進行,也有原本團體的目標要達成,但是就像是在孩子的心裡面播下一些正向健康的種子,我們期待它有一天會發芽,即使長得很慢、即使發芽的數量很少,但如果能減少一些被處罰的經驗,並增加一些些互相鼓勵、協助彼此的和諧經驗,就等同於減少他們對世界的不安全感(因為已經內化”做錯事或做不好就要被罰”的信念,所以他們很害怕表現出自我,他們寧願戴一層很厚的自我防衛面具,把自己隱藏起來,都好過於曝露在不安全的他人面前)。建立一個安全的基底,我們才有更多的機會,去看見每個孩子真實的面貌,也才能在接下來的團體中,協助孩子去看見自己更真實而有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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