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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讓孩子一個人也能勇敢飛       文/諮商心理師 周純媛

 

曾與一個拒學的孩子一起工作,在蒐集了拒學史、心身症、家庭史、師生與同儕互動關係等背景資料後,發現這個因被家人過度保護、被寵壞而無法應付學校要求的孩子,幾乎是阿德勒教科書的典型例子,用阿德勒的語言說:「他就是個因過度被寵愛而失去生活勇氣的孩子。」之前曾寫過一篇「從阿德勒觀點談被寵壞的孩子」,裡面列舉數項檢驗孩子是否被寵壞的特質,以及父母的哪些行為容易造成寵壞孩子的結果,比照了一下在我眼前的這個孩子,以及父母的養育行為,還真的是很符合。孩子的父母和家人給予物質上的滿足、代替他完成事情、幫忙收拾殘局,過度的保護和缺乏一致性原則的教養之下,讓孩子失去了為自己負責、獨立生活的能力。孩子在幼稚園和小學時,就有偶爾不到學校的現象,但大致還能應付。直到上了國中,孩子原本興致勃勃、信心滿滿地想要在某特殊訓練班級裡大展身手,但卻因高手雲集而大受打擊。再加上不堪紮實而嚴峻的訓練,在幾個月的挫敗感下,發展出心身症。之後轉入普通班,卻因再度遇到嚴師而完全喪失到校上課的勇氣。對孩子來說,雖然心身症和各式各樣的說詞讓他避開了上課的困難,卻也失去同儕玩樂相處的時間(孩子的人際關係完全沒問題),並得飽受各種心身症的不適,再加上生活於偏鄉,鄰里間缺乏心理衛生健康的概念,無法理解其心身症的病因,也讓孩子和父母遭受外人質疑的眼光,備感壓力。

 

這個青少年個案其實也讓我聯想到幾個曾一起工作過的藥癮個案,他們大多是因為參與職業輔導被轉介接受心理重建計劃的。讓我驚訝的是在他們四、五十年來的人生生涯中,幾乎都沒做過什麼正當或長期的工作,仔細探究其生涯過程與家庭背景,竟發現他們的共同點都是至少擁有一位寵溺他們的父母,巧合的是他們的寵溺者都剛好是母親,其中不乏有嚴厲父親的,但在母親的保護傘下,無法有效地介入管教,在缺乏自我規範能力的狀況下,都年紀輕輕地沾染了毒品,一直到中老年時才慢慢地想要走回人生正軌。

 

不論是拒學或藥癮的這些個案,在與他們進行諮商工作的過程中,我再次發現「父母的寵溺行為」對孩子的影響力是如此重大而長遠,真的不得不謹慎!但也在與家長諮詢或會談中,發現有些家長其實是不知道如何拿捏那個尺寸,以致於「愛」變成「溺」和「放縱」,這其實也是父母始料未及的。因此撰寫這篇文章,希望能在這個部分上做一些整理,提供給父母親們參考。

給孩子「恰恰好」的愛
愛孩子除了是天性,也是一種養育責任,但「過與不及」都會不小心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唯有恰恰好的愛才能建立起足夠安全和穩定依附的親子關係,並且能幫助孩子在離開家裡的保護圈或舒適圈,逐漸踏入學校和社會之後,有足夠的勇氣和能力去應付現實生活中的各種困難和挑戰。

 

 

我這麼愛孩子,難道錯了嗎?

愛孩子沒有錯,但給予孩子過度過量的愛,容易變成太擔心他們受傷和吃苦的一種過度保護,並養成孩子被服侍和依賴他人的習慣,甚至將父母的愛認為理所當然。孩子還小,渾然不覺離家後將面臨各種困難與挑戰。如果父母們不想將來孩子在遭遇困難時,就立即躲回安全舒適的家裡,而不願再次踏出家門開創自我人生的話,那麼父母們必須完成「培養孩子擁有足夠的克服未來生活困難的勇氣和能力」的教養任務。若是期待孩子在隨著年齡增長時,同時也學會自我負責、獨立自主,以及擁有克服困難與積極向上的能力,就得把孩子放在地上,讓他從爬到站立、到學步行走、到會跑會跳,而非把孩子放在娃娃車上推著他走,對吧?

 

 

這樣照顧孩子的結果是「愛」,還是「傷害」?
如果總是有人幫忙打點好孩子生活中的一切,他就不會有獨自思考和規劃、獨立完成任務的機會;如果一個孩子只要開口要求,他的家人就完全配合,那他就不知道付出努力後才能獲得成果的辛苦過程和喜悅滋味,也不會知道珍惜的意義;如果總是有人全然地代替孩子解決問題,不讓他有身體力行和面對挫折並再次站起的經驗,對於日後必須進入學校和社會的孩子來說,往往存在著相當大的隱憂和危險;如果一個孩子不被鼓勵在遇到困難要繼續堅持,或是輕易地被允許放棄時,他將無法產生克服困難必須要有的韌性與勇氣;如果一個孩子失敗後,就有人幫他收拾善後,他的爛攤子總有人幫他承擔,他將不知道如何安慰與處理自己的挫敗感,也不會體會到從挫折中成長的成功經驗,他們的挫折容忍力自然是很低的。

 

 

如何區分「適度」與「過度」的愛呢?
1. 信任與擔憂

適度的父母之愛,信任大過於擔憂,就算孩子偶爾受了一點小傷,也不會太過大驚小怪,反而是相信孩子有自癒能力,或者直接教導孩子如何替自己消毒傷口和包紮上藥,讓孩子學習到只要擁有自我療癒的能力,受點傷並不可怕;過度的父母之愛,擔憂與焦慮感掩蓋過信任,當孩子受傷了就著急地檢視傷口,深怕不馬上處理傷口,就會血流不止,過度焦急的反應讓孩子經驗到受傷是一件令人驚恐的事,反而無法讓他們先安撫好自己心情,再鎮定地處理受到的傷害。

當孩子常常經驗到被信任的感覺,他們會將這種感覺逐漸內化為信任自己的感受,教導孩子處理傷口的方法也能讓孩子學習到解決問題的能力;反之,過度的擔憂總是讓孩子對自己的能力產生懷疑,並產生擔心和害怕再次跌倒受傷的恐懼。

 

2. 放手與緊抓

「適度的愛」讓父母願意在適當的時機嘗試勇敢地放手,在危機時緊緊牽住孩子的手;「過度的愛」則讓父母放不了手,永遠緊抓住孩子的手,即使孩子長大了、有能力了,他們仍舊選擇為孩子擋風遮雨,幫孩子避開一切的危險,同時也讓孩子失去了挑戰成功的可能。

 

孩子還小的時候,父母的細心呵護與照顧是相當重要而美好的事,然而隨著孩子逐漸長大,父母需要慢慢地放手讓孩子往前走,讓孩子往自己想要去的方向闖蕩,去嘗試、去體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此時,父母只需要在一旁看著他,給予視線的照顧,不需時時刻刻隨侍在側。若是看見孩子不小心跌倒了,不用馬上急急忙忙地跑過去抱他或扶他,反而可以注視著他,用口語安慰他、鼓勵他靠自己爬起來,當他成功重新站起來時,給予他眼神與口語上的肯定,讓他知道人生難免有危險,知道如何避開就好,人生也免不了有跌倒的時候,再站起來就好;反之,寵溺孩子的父母,總是盯著孩子的每一步,好像孩子一離開自己的視線後,就會被欺負或消失不見,因而緊緊抓著孩子的手不敢放,覺得孩子沒有自己就不行。久而久之,孩子覺得自己永遠都需要父母在身旁才安心,不敢獨自前行,也不相信只靠自己就有辦法往前走,形成瑟縮在角落、只敢觀望但不敢行動的膽小性格。

 

「適度地放手」可以讓孩子在每一次的嘗試與冒險中,了解自己的能耐,保留長處,改善缺失,累積成為堅固厚實的實力;反之,父母「緊抓著孩子」,將使得孩子被留在大人身邊,無法接觸家庭以外的事物,不知道自己什麼行、什麼不行,不自覺地吸收了父母對自己的擔憂而裏足不前。

3. 保護與介入

「適度的父母之愛」會給予孩子必要的保護,在危機時做立即性的介入,讓孩子感受到被安心守護的感覺。孩子挫折時,父母不會為了讓他們不氣餒,就猛灌孩子迷湯說:「不管如何你還是最棒的!」這樣只會使他感覺矛盾。此時,父母可以先接受孩子有不成功、無法完成事情的時候,摸摸孩子的頭、拍拍他的肩或是抱抱他,允許他大哭一場後,再為孩子擦乾淚水,陪他看清楚失敗的原因,和他一起討論與擴展因應策略,或增強能力,或許下次可以繞過障礙,也或許可以哪裡跌倒就哪裡站起來,孩子將會學習到「就算曾經失敗,經過適當調整後,未來仍然有機會成功」的經驗,父母的接納與陪伴即是一種最好、最重要的保護;反之,「過度的父母之愛」可能會為了保護孩子免於失敗的可能,保護孩子遠離受傷的危險,保護孩犯錯後不被苛責,而無時無刻地介入替孩子建立高聳堅固的圍牆,替孩子解決一切的困難和麻煩,然而這樣的介入卻很可能對孩子的人生造成干涉。然而,仔細地想想,為人父母能保護孩子多久?就算能保護孩子一輩子,也守護不了孩子總是挫折而缺乏自信的自卑之心,這樣的保護不是愛,是傷害!

 

成為孩子的避風港和安全堡壘

親愛的父母親們,你們的愛與守護是孩子安全感的泉源,在一旁提供適當的扶持與協助是培養孩子建立自信的關鍵,永遠張開的臂膀是孩子的避風港和安全堡壘。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好的愛與支持永遠不嫌多,但是凡事親力親為地代替孩子完成他們的人生任務並不是一種好的幫忙,反倒會不小心剝奪了孩子體驗各種人生的樂趣和長大成人的機會。若是不想七老八十時,還得辛苦地彎腰幫孩子們擦屁股的話,就從現在開始練習勇敢地放手,讓你的孩子開始學習一個人也能勇敢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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