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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犯罪事件的評論,請留給家屬們多一點空間!  諮商心理師/周純媛

 

這幾天充斥著捷運死亡事件的新聞與訊息,還引起一大堆的廢死與否、心理分析、創傷自我評估與療癒等等的討論文章,心裡滿是震盪、不安,也有種負荷超載的感覺,除了接受大量的資訊,其實更重要的是如何回頭過來消化、沉澱、思考與安撫自己的心。

 

也許因為這一年多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裡陪伴多個喪親家屬,對於他們那種深層的悲傷,有了很真實的感受,那種哀慟,若非當事人真的是無法完全理解的,而我能做的只有同理和接納因親人生命被剝奪後所引發的哀慟、憤怒和其他各種感受。是的,我認為無論他們出現什麼樣的感受和念頭,我都只能嘗試理解,並且接納,唯有如此,才能撐出一個空間,去釋放痛苦和悲傷,去包容憤怒和怨恨,將他們對親人的失落和遺憾,轉化為正向、有意義的情感連結,以療癒無法回復的喪親之慟,陪伴他們重新取得生活的平衡。

 

對他們來說,親人的死亡是沒得選的,無論再做些什麼,那珍貴的生命再也要不回來,這不是「一命換一命」的問題,也不是「高價金額就能彌補的傷痛」,因為生命之間從來就不是能用等價衡量或交換的概念。「死亡」是不可回復的,對他們而言,僅剩的是親人過世後的感受,無論悲傷、憤怒或怨恨,這些感受都不應該被剝奪。悲傷和憤怒都是人類在遭受非預期性死亡事件時,很自然、很正常的感受,那需要一段非常長時間的療癒,甚至一輩子都只能帶著這個創傷過生活,因為對家人的愛,使得那樣的失去成為心中永遠的痛。我們必須學著去理解和接納,而不是任意地揣測或論斷家屬的感受、想法和作為。倘若,這些感受引導著家屬透過司法體制去控告對方、去要求死刑,說實話,我認為這也是屬於家屬要求公平正義的正當管道和權力。畢竟痛失親人的是家屬,不是你我任何一個外人,縱使多一個死亡不會消除痛苦、不會化解悲傷,我們有又何資格去做評斷?

 

對於行為人的家屬,除了受害者與其家屬之外,我想任何一個人也沒有立場去指責或批判,所謂的道德良知應該是幫助社會更良善發展的規範,而非被用在宣洩個人情緒。無論成年與否,一個人的偏差行為反映的可能是家庭系統出了問題,然而這個出了狀況的家庭其實也是反映出整個社會和國家的生病,就像代罪羔羊的概念,這是一種共構的現象,無法切割成單一的個人問題。一個年輕的孩子在短短幾分鐘之內造成了數十人傷亡,對家屬來講,何嘗不是一種非預期性的創傷?他們必須和犯罪的孩子一同承擔,但他們也必須擁有承擔的空間。

 

「如何和解、如何贖罪、是否寬恕、是否仇恨」,這些問題的選擇權請保留多一點空間給相關家屬。而如何讓我們生存的社會更好、更美、更安全、更友善,避免憾事重演,是同屬於這個社會一份子的我們需要做的事。從不斷發生的兒虐、性侵、自殺和殺人等事件,除了學習給予生命價值更多的尊重,或許,我們更應該省思愛與被愛、情感需求的滿足與匱乏、同理關懷與批判冷漠這一類的生命議題(容日後再另寫文章分享、討論)。為了讓自己能夠安心地活在這裡,我們需要繼續努力,不被恨掩蓋,也不讓愛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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